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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17届校园地贷款毕业生签订还款协议及展期协议现场办公会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部(处) 发布时间:2017-05-17 作者:学生办 点击:

和平校区现场办公会时间地点:5月23日(周二)上午 科学讲堂100 9:30-11:00

各学院:

经与中国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协商,学校定于2017年5月22日至5月24日开展2017届本专科贷款毕业生签订还款协议及已被录取研究生的贷款毕业生签订展期协议现场办公会。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办理还款协议所需材料:

(1)身份证与中国银行卡正面复印件一份,银行卡和身份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中国银行卡是本人身份证在长春市中国银行开户的借记卡 (复印件上需手写身份证号,学号,专业,联系方式) ;

(2)学生证复印件;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办公会现场发放);

(4)资料确认书(办公会现场发放)。

2、攻读研究生办理展期的同学同时参加本次办公会,展期现场会与签订还款协议现场办公会一起举行,展期协议现场发放。

3、签订还款协议及展期协议的贷款毕业生需将所有材料填写完整后交至学院,学院将材料按照学号顺序排序,与《2017届吉林大学本专科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汇总表》(附件1)在现场会后5个工作日内一并交至中心校区行政服务中心学生办事大厅2号窗口(中心校区鼎新楼C区一楼),电子版发送至zxdk@jlu.edu.cn,已经结清贷款的学生信息也需在汇总表上完整填写,并注明“已结清”。

4、已经结清贷款的毕业生无需再参加现场办公会,只需将还款证明复印件交至学院,学院将还款证明复印件与还款协议材料一同上交,在现场会前未结清贷款的同学必须签订还款协议。

5、对未签订还款协议书的且未结清贷款的贷款毕业生,学院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6、各校区现场办公会时间地点详见附件2,因毕业答辩等原因与本学院现场办公会时间冲突的学生,可选择与其他学院一起办理,材料由本学院负责上交。

7、签订还款协议现场办公会能使学生详细地了解自己的还款时间和具体还款金额,便于他们做好还款计划,同时也有助于提高贷款学生的诚信还款意识。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指派毕业年级辅导员和学院资助工作学生助理负责此项工作。

联系人:陈鹏飞

联系电话:85168012

学生工作部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