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本学年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本科生回执确认工作,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
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在9月20日前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送本学院,回执单右上角须注明学院、学号、学生本人联系方式。如学生因实习等原因暂未返校,可委托他人将“受理证明”图片纸质版交送本学院,学院收齐后交送至西区学生办公室(学部行政楼325)办理。
二、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确认
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如须加盖学校资助部门公章,请学生于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前往中心校区鼎新楼学生办事大厅2号窗口办理。
请各学院按照上述工作安排,通知学生尽快办理相关事宜,确保本学年个人生源地助学贷款顺利发放。
联系人:梅娜 联系电话:87836216
西区学生办公室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