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用电安全管理,消除学生公寓安全隐患,防止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稳定,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小组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担任组长,研究生秘书、辅导员、学生干部为组员的工作小组,形成定期检查与随时抽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原则上每周进行一次检查,相关工作及检查记录要存档备查。
二、加强日常管理,消除学生公寓用电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加强学生公寓用电安全管理,严禁走过场、敷衍了事。对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要坚决制止,严格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对相关违纪行为予以严肃处理,深入落实以下管理规定:
1.公寓内除按设计使用功能配置的电器设施和学习用电脑、台灯、饮水机、手机充电器外,严禁私自使用其它电热器具;
2.公寓内任何人不得擅自安装、改装、拆卸公寓内的电气线路;
3.公寓内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和超负荷用电;
4.公寓内要做到“人走电断”,无人情况下要关闭所有电器及电源开关,严禁在无人的情况下充电器、充电宝、手机、电脑等长时间充电;
5.建议购买正规厂家的插排、充电器。
三、加强教育宣传,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1.定期组织学生开展相关安全教育;
2.宣传教育要坚持“三个结合”(定期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重点教育与普遍教育相结合、宣传教育与开展活动相结合),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
3.宣传教育要突出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普及消防安全知识两个方面。
请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学生公寓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杜绝安全隐患事故的发生。
西区学生办公室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