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保障人类健康和动植物、微生物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学校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工作的开展,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现向各单位及老师征求意见,请于2019年9月13日(星期五)16:00前将意见或建议反馈至邮箱zdxmb@jlu.edu.cn。
联系人:姜玮 孙铁民
联系电话:8516653
附件:《吉林大学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西区科技办公室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