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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区宣传品、展位、大型活动线上审批的通知

来源:保卫处(武装部) 发布时间:2019-10-15 作者:保卫办 点击:

各单位:

根据学校保卫处《关于取消校园宣传品、临时展位及校园大型群众性活动线下审批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即日起和平校区所有宣传品、展位、大型活动采用线上审批,不再受理线下审批。

审批要求、流程详见校保卫处9月26日《关于取消校园宣传品、临时展位及校园大型群众性活动线下审批的通知》。

和平校区宣传品、展位、大型活动审批应遵守以下规定:

1、100人以上教学计划外活动需进行审批。

2、其他活动中有车辆出入的需向保卫办提出申请。

3、宣品内容初审单位需严格把关,审批合格的宣传品不得擅自更改内容、地点,悬挂、张贴时间,破损宣传品应及时清除。

4、商业宣传活动或宣传品内容涉及商业行为的(含楼宇内),无论规模大小必须向保卫办提交申请,未经审批一旦发现立即清除,视情对违规单位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承担一切后果。

5、校内条幅颜色以红色、蓝色为底色,文字白色或黄色;条幅右上角印刷审批编码,无编码条幅视为未经审批,保卫部门将按规定处理。

保卫办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