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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平校区学生活动场地使用申请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部(处) 发布时间:2019-10-28 作者:梅娜 点击:

各学院:

为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校区现建有8个活动场地,包括大学生文化活动中心舞台及篮球场、舞蹈教室、器乐教室,五公寓“Hart Park”活动室,六公寓健身减压活动室,三公寓1楼活动室,基础楼七楼“创客空间”,心理发展中心团体辅导室。为方便学生使用,现将活动场地申请使用流程通知如下:

一、活动场地申请

1.申请活动场地范围

五公寓“Hart Park”活动室 六公寓健身减压活动室

三公寓1楼活动室 基础楼7楼“创客空间”

大学生文化活动中心舞台及篮球场、舞蹈教室、器乐教室

心理发展中心团体辅导室

2.申请使用时间范围

8:00—22:00

3、申请流程

填写《吉林大学和平校区学生活动场地使用申请表》,学院学生办公室审批后,将表交至行政楼325(或拍成图片以微信形式由辅导员发送至西区学生办梅老师),确认后,由西区学生办公室安排专人保障使用后,可以使用。

二、活动场地使用

1.请各学院在批准使用的时间和区域内使用活动场地进行活动。

2.活动场地使用期间遵守相关管理规定,自觉维护活动场地室的秩序和财物。

三、注意事项

1. 活动场地借用遵循申请先后顺序,如有时间冲突,按照提交活动场地申请的先后顺序安排.

2. 活动场地申请最晚提前一天申请。

3. 活动结束后,带走相关物品,并将桌椅回归原位,保持活动场地的整洁。

西区学生办公室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