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院:
为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校区现建有8个活动场地,包括大学生文化活动中心舞台及篮球场、舞蹈教室、器乐教室,五公寓“Hart Park”活动室,六公寓健身减压活动室,三公寓1楼活动室,基础楼七楼“创客空间”,心理发展中心团体辅导室。为方便学生使用,现将活动场地申请使用流程通知如下:
一、活动场地申请
1.申请活动场地范围
五公寓“Hart Park”活动室 六公寓健身减压活动室
三公寓1楼活动室 基础楼7楼“创客空间”
大学生文化活动中心舞台及篮球场、舞蹈教室、器乐教室
心理发展中心团体辅导室
2.申请使用时间范围
8:00—22:00
3、申请流程
填写《吉林大学和平校区学生活动场地使用申请表》,学院学生办公室审批后,将表交至行政楼325(或拍成图片以微信形式由辅导员发送至西区学生办梅老师),确认后,由西区学生办公室安排专人保障使用后,可以使用。
二、活动场地使用
1.请各学院在批准使用的时间和区域内使用活动场地进行活动。
2.活动场地使用期间遵守相关管理规定,自觉维护活动场地室的秩序和财物。
三、注意事项
1. 活动场地借用遵循申请先后顺序,如有时间冲突,按照提交活动场地申请的先后顺序安排.
2. 活动场地申请最晚提前一天申请。
3. 活动结束后,带走相关物品,并将桌椅回归原位,保持活动场地的整洁。
西区学生办公室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