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各单位:
近期,个别单位未经审批在校区内私自开展针对学生的商业宣传推介活动。因其宣传曾有负面社会影响,校区保卫办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清除。为规范校园安全管理,维护师生利益,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请各单位自觉遵守学校有关规定,落实《吉林大学校园广告、宣传条幅和室外临时展位管理办法》,严格审批制度,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
西区保卫办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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