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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1月中旬教育实践活动相关工作落实节点情况的说明

来源:党群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11-11 作者:徐仁元 点击:

各单位及相关人员:

根据教育实践活动统一部署,11月11日至20日,学部教育实践活动内容较多,任务较重,时间要求较紧。为保证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11月中旬相关工作的要求及上报时间节点再作进一步的明确。

一、上报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11月11日)。各单位制定并经督导组审查签字后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务必于11日下午14时前将纸质和电子版材料报综合组。需注意的是,各单位上报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的落款,必须加盖本单位党组织公章。

二、各单位党政联席会议专项检查(11月12日至14日)。在此期间,学校督导组和学部督导组要分别到各学院、中心、所、基地检查各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落实情况。各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召开及学部各督导组检查情况详见(附件1)。工作检查过程中,督导组主要任务是检查各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记录或纪要存档情况,在列席各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时,对所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党政联席会议相关制度落实情况测评。各督导组于会后进行测评情况结果统计,并形成党政联席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报告,务必于11月15日前将电子版和测评统计结果报综合组(dwbxry@126.com)

三、学部各督导组对各单位进行情况通报与谈话提醒(11月15日前)。学部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于11月12日前形成对照检查材料,报所督导单位的学部督导组。学部督导组根据前期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等了解的情况(详细数据请各督导组组长到党群办503室拷取,联系人:张峰,电话:86142),形成对督导单位的情况通报材料及谈话提醒意见,经所在单位的联系点学部领导进一步修改并充实后,与所督导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通报(含领导班子成员的情况)对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谈话提醒,由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传达。此项工作,各督导组务必于14日前完成。

四、撰写并修改领导干部对照检查材料(11月15日前)。各单位所有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根据督导组的情况通报和谈话提醒,进一步修改领导干部对照检查材料。根据学校督导组最新工作要求,每位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一定要按照《撰写说明》进行,其中,“四风”问题要逐条对照,第六项必须逐一进行情况说明。缺项或未说明的情况,将进行重新修改。别外,对照检查材料,不要肯定成绩,不能写成述职报告或工作总结,出现类似情况的,将作为不合格处理。学部各督导组要根据学校的精神,对所督导单位的领导干部对照检查材料严格把关,争取一次性在学校通过。

五、上报领导干部对照检查材料(11月15日前)。各单位领导干部对照检查材料,经学部督导组审阅签字后,由本单位综合办或党务秘书集中上报综合组。上报过程中,要注意对照检查材料的排版和格式。

本月中旬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紧锣密鼓,各督导组,各单位和全体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抓紧落实。这些工作,都是各单位按计划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会前准备工作,任何一环节或一项落实不好,将影响单位民主生活会的召开。各单位及督导组,要相互协调与配合,共同把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到实处,以保证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的顺利进行。

此情况说明,学部在办公网置顶10天,各督导组和各单位综合办或党务秘书,要根据此情况说明,逐项按时间节点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附件:《农学部各单位党政联席会召开及工作检查安排》

学部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组

2013.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