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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校园禁烟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03-01 作者:李玉俊 点击: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学校通知精神,现将学部贯彻落实校园禁烟工作要求明确如下:

一、加强吸烟有害宣传教育。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世界无烟日、新生入学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课堂、讲座、党团活动等对教职工和学生开展禁烟教育。讲透吸烟的危害性,普及基本医学知识,让远离烟草成为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自觉行为,让吸烟者争相戒烟成为时尚,劝阻吸烟,拒绝二手烟,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无烟氛围。

二、严格限制校园吸烟行为。自今日起,学部所有建筑物内一律禁止吸烟,不得设置吸烟室。各单位要在醒目位置设置禁烟标识和禁烟监督电话。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室外露天偏僻区域设置“吸烟处”,并设置明显的引导标识和“吸烟有害健康”等警醒标识。吸烟处设置要符合消防要求,远离师生集中场地和必经通道。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引导有吸烟习惯的师生戒烟。

三、、建立禁烟工作长效机制。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加强对所属区域内禁烟工作的检查,对禁烟工作措施落实不力的学部要进行查处通报。各单位要将履行禁烟职责纳入教职工考核和学生评价体系。设立禁烟监督员,加强禁烟日常动态监督。

农 学 部

201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