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3个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教育部转发了《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286号)、《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23号)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
现转发给各单位,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
1.《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286号)
2.《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23号)
3.《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
财务处
201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