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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4年春季学期学生社团使用文体活动中心场地时间安排及舞蹈教室申请使用细则的通知

来源:团委 发布时间:2014-03-10 作者:郑蕊 点击:

学部全体师生:

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是高水品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规范学部各学生活动的良性开展、保障学部文化体育活动中心相关硬件设施的妥善使用,现将2014学年春季学期的文体活动中心(包括舞蹈教室、健美操教室、乒乓球教室)学部大学生艺术团、学生社团组织常规活动使用安排(见附件)公布如下,欢迎各位师生员工届时参与。

同时,为合理有效的利用学部为学生活动提供的资源,现将相关场地使用注意事项规定如下:

1、学生常规活动进行中,文体活动中心(含健美操教室、乒乓球教室)场地需至少保证时间安排当中标注的最低人数才能开展当天的活动,使用舞蹈教室的社团需根据情况开展相应活动。

2、活动开展单位应严格遵守活动场地的使用规范,爱护公物,节约资源,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为自己也为其他人提供一个良好的活动环境。

3、所开展各项活动均应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禁止举办商业性、盈利性活动。

4、使用单位和参加活动的人员应高度重视活动安全,做好现场管理,遇突发事件应做好紧急处理、人员疏散等工作。

5、除常规活动组织外,学部各学生组织、团支部因组织活动需要使用文体活动中心舞蹈教室(多功能厅)时,应如实填写《吉林大学农学部文体活动中心舞蹈教室、音乐教室使用申请表》(附件),由相关单位领导签字于活动三日前交至学部团委办公室(机关楼319室)。

6、由于多功能厅场地资源有限,学生活动频繁,学部团委将按照申请的先后顺序安排使用,如遇活动时间冲突,请使用单位协调解决。

7、多功能厅内音响、电视、点歌台等器材设备只限在多功能厅使用,由专人进行操作,其他人员在活动期间不得擅自动用,连接及拆除。同时多功能厅内音响设备可连接笔记本电脑,如活动需要,请自行准备电脑。

8、对于不遵守场地使用规范、故意破坏设备设施、多次不遵守最低人数限制的使用单位,将根据情节停止相关活动或追究相应负责人的赔偿责任。

附:文体活动中心舞蹈教室(多功能厅)简介

为丰富广大师生的课余文化生活,营造高水平的校园文化,学部团委于2010年对文化体育活动中心二楼舞蹈教室设备进行升级使用。文体活动中心舞蹈教室(多功能厅)现有设备包括:47寸液晶电视一台、音响一套、KTV点歌系统一套、调音台一套、DVD一台、有线麦克两支、无线麦克两支,可同时容纳60至100人举办各项文娱类活动。

共青团吉林大学农学部委员会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