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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术成果单位署名的通知

来源:科学研究处 发布时间:2014-05-05 作者:王文东 点击:

学部各单位:

为了更好地规范我校学术成果单位署名,提高学校国际学术影响力,便于学校、单位及个人学术成果评价基础数据库建设和管理工作,对学校教师发表成果署名规范如下:

1.各单位及个人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中,涉及学校名称,应统一规范为:中文为“吉林大学”,英文为 “Jilin University”,英文简写为 “Jilin Univ”;

2.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明确本单位的中文英文全称、英文简称,并请于5月8日下班前将电子版报科学研究处。

请各单位进一步规范学术管理,规范使用学校和各单位的名称及简称,并做好对教师、学生的宣传和普及工作。

联系人:王文东 电话:86202

邮 箱:wdwang@jlu.edu.cn

科学研究处

201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