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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8-12-27 作者:常晓宏 点击:

校区各教学单位:

根据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考试工作安排及校区考试的的实际情况,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考试时间为2019年1月7日—2019年1月17日,为加强教学管理,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就本学期期末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级、2017级公共基础课程的考试安排按照大学教务处的通知执行;

二、除两课外,2018级、2017级公共基础课程和平校区均设有重修考场,见附件1;

2018级《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考试时间:2019年1月12日(星期六)10:00—11:00;不设重修考场,重修考生可在2018级对应专业考试。

三、请学生所在学院按照《吉林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校教字[2016]103号)相关要求安排正、副监考人员,要求监考人员必须是教师。

四、考生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参加考试,一卡通不可以做学生证使用,缓考的需要带缓考证明,未选课的学生本次考试成绩无效。

五、监考班车的发班时间另行通知。

六、登录成绩的截止时间:2019年1月25日23时59分。请各单位和相关人员按照关于期末考试工作的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做好本次考试工作。

附件:1.吉林大学和平校区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

2.《吉林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校教字〔2016〕103号)

3.《吉林大学本(专)科学生考试纪律规范》(校教字〔2016〕83号)

4.《吉林大学监考人员守则》

5.《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考场规则》

和平校区教务办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