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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申报吉林大学2014年党建研究课题的通知》

来源:党群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05-07 作者:张峰 点击:

各党工委,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第二十二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学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学校党的建设研究会决定开展2014年党建研究课题申报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新的历史条件和历史任务,切实加强高校党的建设理论研究工作,努力形成一批针对性强、实效性高、具有理论创新水平和实践推广意义的研究成果,为推进我校党建工作科学化奠定更加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

二、课题分类

本次申报的课题分为基础理论与实践研究项目和应用对策研究项目。基础理论与实践研究项目应深入思考当前高校党建工作的紧迫任务和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和探索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内在规律。应用对策研究项目应立足我校党建工作实际,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为我校党建工作提出合理化发展建议。

基础理论与实践研究项目计划立项20项;应用对策研究项目计划立项30项。立项的课题均纳入学校社科项目管理。

三、课题结项

1.基础理论与实践研究项目的研究成果必须为国内公开发行社科期刊刊载的论文或公开出版的著作。

2.应用对策研究项目的研究成果必须为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应不少于4000字,且至少应包含调研基本情况介绍、调研分析、思考建议等三部分内容。

3.课题研究时间为2014年5月—2015年3月,结项安排以党建研究会通知为准。学校党的建设研究会将组织党建专家对立项课题进行评审。未按规定申请结项,或申请结项但未通过评审的项目不再安排延期。

四、经费支持

课题研究经费自筹。建议各单位对本单位获得立项课题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在课题结项后,学校党的建设研究会将对理论创新或实践指导意义较为突出的课题予以奖励。两类项目计划奖励共计20项。

五、申报要求

1.申报采取课题负责人制,课题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基础理论与实践研究项目:我校具备党建工作经验的处级及以上(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干部;从事相关理论研究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

应用对策研究项目:我校具备党建工作经验的科级及以上(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干部;从事相关理论研究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

2.获得2013年党建课题立项的课题,如未申请结项,不得申报新课题。每个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人员不能同时参加多个项目研究工作。

六、课题申报截止时间

课题申报采取三级审批制度。各单位组织初审,初审合格的报学校党的建设研究会;党的建设研究会秘书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复审;最后由党的建设研究会和社会科学处共同终审立项。选题范围详见附件1。

请各单位于5月14日前将初审后的《吉林大学党的建设研究会课题申请书》(附件2,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汇总后报党建研究会秘书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heshan@jlu.edu.cn。

联系人:何山

联系电话:85166348

附件:1.吉林大学2014年党建研究课题选题范围

2.吉林大学党的建设研究会课题申请书

吉林大学党的建设研究会

社 会 科 学 处

党 委 组 织 部

201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