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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结项未结账科研项目结账手续办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学研究处 发布时间:2014-05-12 作者:苟静平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直属高校财务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现集中开展财务管理自查自纠工作。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社会科学处对哲学社会科学2011—2013年“结项未结账”项目办理结账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一、办理结账手续范围

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间结项,项目批准经费或合同经费已全部下拨但尚未办理结账手续的哲学社会科学纵向和横向项目。

二、办理结账手续要求

1. 根据《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科研项目完成并通过立项部门验收或鉴定后,项目负责人应主动持结项证书或结项通知到财务管理部门办理结账手续。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结项6个月内办理结账手续。”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监督管理,认真组织好本次结账工作。

2. 项目负责人填写《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已结题项目经费划拨申请表》(附件1),横向项目负责人同时提交《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横向项目结项验收证明表》(附件2)。

三、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14年5月16日前将本单位各类办理结账手续材料,《汇总表》(附件3)纸版和电子版统一报学部科研处603室(邮箱:goujp@jlu.edu.cn)。

联系人:苟静平 联系电话:86203

附件:

1.《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已结题项目经费划拨申请表》

2.《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横向项目结项验收证明表》

3.《汇总表》

(相关附件见: http://oa.jlu.edu.cn/cache/20145/show208053.html )

科学研究处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