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通告 - 正文

转发关于填报2017年专利及相关知识产权成果奖励津贴的通知

来源:科学研究处 发布时间:2019-01-04 作者:苟静平 点击:

各单位:

根据人事处关于核发教学奖励津贴、成果奖励津贴的通知,请各单位按如下要求完成专利及相关知识产权成果奖励津贴的申报工作。

一、奖励标准

(一)专利类

包括:1、中国专利金奖(50万元);2、中国专利优秀奖(10万元);3、发明创业奖(特等奖)(10万元);4、发明创业奖(5万元);5、国外发明专利授权(2万元);、6、国内发明专利授权(6000元);7、实用新型授权(1000元);8、外观设计授权(500元)。

(二)其它类

包括: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500元)2、新品种(国家级)(2万元);3、新品种(省级)(5000元);4、取得国家新药受理号(1万元);5、新药临床批件(2*M万元);6、新药证书(10*M万元);7、兽药国家Ⅰ类(2万元);8、兽药国家Ⅱ类(5000元);9、兽药国家Ⅲ类(3000元)。

二、工作流程

1、成果负责人填写《2017年专利及其它知识产权成果津贴分配表》(附件1),并将填写好的表格以“专利负责人+所在学院+2017津贴”格式命名,于1月11日前,发送给本单位的科研秘书。

2、所在单位收齐电子表格后,于1月15日前,将全部电子表格打包发送至科技处专利与成果转化管理办公室(ZLGL@jlu.edu.cn或28223003@qq.com。

3、请各中层单位做好成果负责人的通知工作,以免遗漏。

4、科技处对全部津贴信息整理完成后进行公示。公示后,由各单位对最终分配表进行确认(签章)并交至科技处专利与成果转化管理科。

三、相关说明

1、国内授权专利请参阅《2017年度吉林大学授权专利信息参考表》(附件2)。

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请参阅《2017年度吉林大学软件著作权登记信息参考》(附件3)

3、植物品种权、国外专利、新药临床批件及其它获奖证书等需同时请提证书扫描件。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由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无形资产管理科对填报项目进行核实。

5、与外单位联合取得的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应为吉林大学。

6、第一教师完成人所获津贴不低于本成果津贴总额的50%。

7、联系人:专利及相关知识产权:冯丹纯、联系电话:85168265;办公地点:南区鼎新楼A538室。马鑫磊(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无形资产管理科),联系电话85151085,办公地点:鼎新楼C407室。

附件1:2017年度专利及其它知识产权成果津贴分配表.xlsx

附件2:2017全校授权专利参考表.xlsx

附件3:2017年软件著作权登记参考表.xlsx

(相关附件见: )

西区综合办科技办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