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所、基地,学部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
实行教职工考勤管理是落实学校、学部有关规定,严肃工作纪律,维护正常工作程序,保障学部和教职工权益的重要举措。但是,目前个别单位对教职工考勤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没有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存在着考勤不严、不实、不细等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职工考勤管理工作,学部重新修订了《农学部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办法》,并经2014年5月22日第六次学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遵照执行。现就认真抓好有关落实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学院、中心、所、基地以及学部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简称各单位,下同),要组织所属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农学部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办法》(重新修订),搞好考勤教育,做到人人知晓,并严明考勤纪律,认真落实好考勤有关规定。
二、各单位必须按时间节点及时如实上报考勤情况,无故延迟上报或不上报的以及不实上报的,所产生的后果由该单位考勤工作第一责任人和责任人承担。
三、各单位应结合自己的实际建立考勤情况详细记录,以备查验。
四、各单位应指定一名考勤员具体实施考勤工作,考勤员名单于5月27日前报学部人社处。
五、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新情况新问题新建议,请及时与学部人社处沟通。
此通知。
附件:《农学部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办法》(重新修订)
《 农学部教职工考勤情况一览表》
人社处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