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所属各党支部:
2014年度上半年党费收缴工作已经开始,为使党员能及时履行义务,结合党支部实际情况,可以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缴纳党费,请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此通知
机关党委
201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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