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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选报2014-2015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材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部(处) 发布时间:2015-11-13 作者:梅娜 点击:

各学院:

为充分展现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的精神风貌,鼓励我校广大青年学子勤奋学习、开拓进取、勇于实践、全面发展,学工部决定在我校2014-2015学年度国家奖学金拟获奖者中遴选出最优秀的学生,并将其事迹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宣传,以表彰先进、选优树典、敦品励学。为做好我校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选优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要求

各学院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在拟获得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中选拔事迹突出、具有代表性的获奖学生1名,鼓励各学院开展不同类型、内容多样的遴选活动。

二、递交材料

各学院在遴选结束后需递交该名同学相关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介、个人事迹(正文)和师长点评三部分,鼓励各学院广开思路、创新思维,递交内涵丰富、载体新颖、说服力强的相关材料。

1.个人简介要求:字数限定在130字以内,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入学年份、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列出,同一类奖项取级别最高者即可;

2.事迹正文要求:字数限定在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以第一人称行文。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文章标题要简练精确,能集中反映中心思想。文章内容要事迹感人、格调向上、主题突出、语言流畅,以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有血有肉的故事性叙述,尽量避免将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等几方面内容罗列成文;

3.师长点评:字数限定在1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学院有较大影响力的院系负责人、专家、学者对获奖学生优秀事迹进行精辟评述,要注明点评人的职务、职称、姓名等;

4. 报送材料纸质版只需递交事迹材料,无需附带个人照片、获奖证书等;报送材料电子版,除事迹材料外,请将能体现个人精彩生活或勤奋励学的照片(可拼图)电子版、能展现个人成绩的获奖证书(可拼图)电子版、或个人及学院认为能更好描述该生事迹风采的电子版材料等单列文件夹一并递交。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将选报材料以纸质版(A4纸规格,文章标题为方正小标宋,二号字;正文为仿宋GB2312,三号字;行间距为固定值28磅)于2015年11月19日前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学生发展指导中心(田家炳B座209室);电子版材料发送郑蕊SAIS邮箱,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报送单位名称,并在邮件中留下各报送学院联系人姓名、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附件压缩文件以学院+年级+专业+申报人姓名命名。电子版报送时间与纸质材料一致。

四、校内评比

学生工作部将于11月30日前在学院遴选基础上组织开展校内评优工作,并产生出10名最具代表性的国家奖学金励学标兵,授予吉林大学校级国家奖学金励学标兵称号;其余参评同学授予吉林大学院级国家奖学金励学标兵称号称号。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此项工作,充分动员、认真发动、严格遴选。

未尽事宜咨询:郑 蕊 曹欢欢 韩丹翱

联系电话:85167165

学生工作部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