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近日,科技部发布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现将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指南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一、申报内容(详见附件):
1.“干细胞及转化研究”试点专项
2.“数字诊疗装备研发”试点专项
3.“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试点专项
4.“新能源汽车”试点专项
5.“化学肥料和农药减施增效综合技术研发”试点专项
6.“七大农作物育种”试点专项
二、申报人要求
1.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申报项目当年不超过60周岁(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时间每年不得少于6个月;对于部分试点专项设立的青年项目,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申报项目当年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项目或青年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均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2.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限申报一个项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项目;项目主要参加人员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两个;改革前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项目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到2016年6月底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3.特邀咨评委委员及参与6个试点专项咨询评议的专家,不能申报本人参与咨询和论证过的试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参与试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该试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4.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试点专项的项目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并随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并报送。
5.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6.科技部将组织对项目申报人资格进行复查,如发现违反以上规定者,取消申报项目,并纳入诚信记录。
三、申报工作的具体说明:
1.请于2015年11月26日前将《申报项目信息表》发送至各专项校内指定联系人;
2.学校将根据推荐部门相关要求于2015年12月1日8:00至2016年1月4日17:00组织项目进行网络申报;
3. 总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丹
电话:85166453
电子邮箱:zdxmb@jlu.edu.cn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行政楼720-3室
4.各专项联系方式:
“干细胞及转化研究”试点专项
联系人:高艳丽
联系电话:88782935
电子邮箱:kjkgaoyanli@126.com
办公地点:新民校区第一医院1号楼(老楼)科教部科研办公室
“数字诊疗装备研发”试点专项
联系人:孙宇飞
联系电话:88782431
电子邮箱:kjksunyufei@126.com
办公地点:新民校第一医院1号楼(老楼)科教部科研办公室
“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试点专项
联系人:李文艳
联系电话:88502167
电子邮箱:liwy@jlu.edu.cn
办公地点:前卫北区理化楼255室
“新能源汽车”试点专项
联系人:徐泽
联系电话:85095833
电子邮箱:xuze@jlu.edu.cn
办公地点:南岭校区俊民楼204室
“化学肥料和农药减施增效综合技术研发”试点专项
联系人:王旭
联系电话:85095253
电子邮箱:wangxu0809@jlu.edu.cn
办公地点:南岭校区 交通馆 417室
“七大农作物育种”试点专项
联系人:王文东
联系电话:87836202
电子邮箱:wdwang@jlu.edu.cn
办公地点:和平校区行政楼305室
附件:
1.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干细胞及转化研究”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
3.“数字诊疗装备研发”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
4.“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
5.“新能源汽车”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
6.“化学肥料和农药减施增效综合技术研发”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
7.“七大农作物育种”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
8. 干细胞及转化研究重点专项项目建议书模板
9.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项目申请书模板
10. 申报项目信息表
西区科研办
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