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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上报2015年度消防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保卫处(武装部) 发布时间:2015-12-11 作者:胡力文 点击:

各单位:

学校近期将开展2015年度消防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工作。请各单位按照如下评选条件上报2015年度消防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推荐名单。校区综合办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将在综合各单位推荐单位、个人和各单位年度防火工作情况,向学校推荐西区2015年度消防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一、评选先进单位条件

1、单位无消防安全事故。

2、消防档案建设完整。

3、按时组织日常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定期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灭火疏散演练。

5、校区推荐一个先进单位。

二、评选先进个人条件

1、认真学习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熟悉本单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能严格执行。

2、模范地执行各项消防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章现象。

3、消防安全工作尽职尽责成绩显著,所在单位无消防安全事故。

4、因提出合理化建议,使消防安全工作有了较大改进,效果比较显著的。

5、每个单位最多推荐1人。

三、各单位上报书面推荐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截止时间

2015年12月14日(周一)11时前书面上报推荐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先进单位每单位推荐一个,先进个人每单位推荐一名,推荐先进单位、先进个人需附500字左右主要工作业绩)。

四、工作要求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一定要本着对事业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严肃认真、实事求是,2015年度发生过消防安全事故的单位按学校要求不能被推荐为先进单位,同时所在单位也不能产生先进个人(可以推荐别的单位为先进单位,推荐其他单位人员为先进个人)。

保卫办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