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项目负责人:
按吉林省科技厅工作安排,定于2015年12月底前对2011、2012年原农学部承担的省科技厅基础项目进行验收(鉴定),具体通知如下:
一、验收(鉴定)时间
2015年12月底——2016年1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验收(鉴定)材料准备
1、项目负责人登陆吉林省科技厅网页,录入项目验收(鉴定)基础信息。完成时间12月18日前。
2、项目组需提交的材料:
(1)项目计划任务合同书复印件(省科技厅盖章认可的合同书);
(2)工作报告;
(3)技术报告;
(4)国内外技术对比分析报告;
(5)查新报告(项目验收不需提供,鉴定必须提供);
(6)资金使用报告 ;
(7)项目任务书规定的与实际完成的研究内容、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情况对照表;
(8)相关成果(论文、专利、奖励等)证明(论文、专利收录首页);
(9)凡在项目执行期内获得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支持或发表SCI论文(已标注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附一份清单随验收材料一同上报。
注:以上材料须装订成册,审核通过后上交一式7份。
3、验收(鉴定)意见草稿(须经项目组成员讨论)一式7份及电子版,具体格式见附件。
4、《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课题)经费总决算表》一式2份,须加盖吉林大学财务处科研项目专用章。
5、项目组答辩用PPT(8分钟)
三、材料上报时间
以上材料于12月21日前上报西区科研办,逾期责任自负。
联系人:刘险峰 崔成锐 联系电话:86206 86205
科研办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