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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验收(鉴定)通知

来源:科学研究处 发布时间:2015-12-15 作者:崔成锐 点击:

相关项目负责人:

按吉林省科技厅工作安排,定于2015年12月底前对2011、2012年原农学部承担的省科技厅基础项目进行验收(鉴定),具体通知如下:

一、验收(鉴定)时间

2015年12月底——2016年1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验收(鉴定)材料准备

1、项目负责人登陆吉林省科技厅网页,录入项目验收(鉴定)基础信息。完成时间12月18日前。

2、项目组需提交的材料:

(1)项目计划任务合同书复印件(省科技厅盖章认可的合同书);

(2)工作报告;

(3)技术报告;

(4)国内外技术对比分析报告;

(5)查新报告(项目验收不需提供,鉴定必须提供);

(6)资金使用报告 ;

(7)项目任务书规定的与实际完成的研究内容、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情况对照表;

(8)相关成果(论文、专利、奖励等)证明(论文、专利收录首页);

(9)凡在项目执行期内获得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支持或发表SCI论文(已标注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附一份清单随验收材料一同上报。

注:以上材料须装订成册,审核通过后上交一式7份。

3、验收(鉴定)意见草稿(须经项目组成员讨论)一式7份及电子版,具体格式见附件。

4、《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课题)经费总决算表》一式2份,须加盖吉林大学财务处科研项目专用章。

5、项目组答辩用PPT(8分钟)

三、材料上报时间

以上材料于12月21日前上报西区科研办,逾期责任自负。

联系人:刘险峰 崔成锐 联系电话:86206 86205

科研办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