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2016年寒假放假的通知精神,为做好寒假前及寒假期间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现将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要结合自身特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放假前,主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领导要组织对本单位各级各类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查找安全隐患、及时有效整改,对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
2、要加强对假期内开展的科研实验活动的安全管理,主管领导、实验室主任及指导教师要掌握寒假期间实验活动的开展情况,并确保所有有危险性的科研实验活动有两人以上同时在场进行。
3、要加强对危险品的管理,对生化试剂、毒麻药品、危险爆炸性物质、高压气瓶等,要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范。严禁在实验室内存放危险品及过量化学药品,实验废弃物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4、要进一步提高对辐射安全重要性、特殊性的认识,深入贯彻落实《吉林大学辐射安全管理规定》,做好寒假前的自查工作和寒假期间的管理工作。自查内容包括: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保存状况、借还记录、安全措施、监控系统等,要确保安全管理工作到位、安全责任到人。
5、使用燃气的单位,要检查燃气管道、装置及器具是否完好无泄漏,使用结束后要检查管道、装置及器具是否完全关闭。
6、各单位要安排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值班人员,对安全重点部位要重点关注。要对所辖实验室的水、电、燃气等进行定期巡检,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组织维修,严防放假期间安全事故发生。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