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在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中,有3名学生考试违纪,现予以认定如下:
2015年12月29日13:00—14:30时进行的《c语言程序设计基础(上机)》考试过程中,动物科学学院2014级生物技术(动物)专业学生马尔哈巴携带与考试内容有关资料进入考场,被监考教师发现;
2015年12月29日13:00—14:30时进行的《c语言程序设计基础(上机)》考试过程中,动物科学学院2014级生物技术(动物)专业学生李永义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并抄袭,被监考教师发现;
2015年12月30日8:00—9:30时进行的《c语言程序设计基础(上机)》考试过程中,2014级生物技术(植物)专业学生连慧慧将相关知识点的电子版在开考前拷入电脑并查看,被监考教师和巡考老师发现。
上述3名学生违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学校关于考试的相关规定,认定马尔哈巴为考试违纪;认定李永义、连慧慧为考试作弊。3名学生违纪科目成绩按零分记,并交由学生管理部门另行处理。
教务办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