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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对2013年吉林省科技厅基础处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学研究处 发布时间:2016-03-24 作者:苟静平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决定对2013年立项的省应用基础研究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行集中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

  凡列入2013年度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的省应用基础研究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验收程序及方式

  (一)项目负责人登陆《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于4月15日前网上提交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http://www.jlkjxm.com/ ),各学部联系人要对项目验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二)省科技厅相关处室网上审查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组织专家按学科领域或按承担单位进行会议集中验收;

  (三)在项目执行期间,主持人争取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支持的(同为主持人),或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SCI收录期刊上发表标注有本计划资助论文的,可不参加会议答辩。

  (四)项目计划任务书要求应在2015年12月前完成,但尚不能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要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由项目承担单位签署意见,并报送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审核。项目延期验收不得超过一年。

  三、项目验收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验收鉴定报告:

  (1)工作报告;

  (2)技术报告;

  (3)国内外技术对比分析报告;

  (4)查新报告(项目验收不需提供,鉴定必须提供);

  (5)项目任务书规定的与实际完成的研究内容、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情况对照表;

  (6)相关成果(论文、专利、奖励等)证明(论文、专利收录首页);

  (7)项目计划任务合同书复印件(省科技厅盖章认可的合同书);

  (8)负责人要将“在项目执行期内获得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支持或发表SCI论文(已标注本计划资助)的”情况汇总,并附立项文件或论文复印件(一式两份)随验收材料一同上报。

  (二)经费决算表一式三份(附件2)到行政楼201盖章

  农学项目联系人:崔成锐86205 刘险峰 86206

  科技处项目联系人:李雪菲 孙铁民 韩阳(85168106)

附件1:2013年吉林省科技厅基础处项目清单

  附件2: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决算表

(相关附件见:http://oa.jlu.edu.cn/cache/20163/show233360.html )

西区科研办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