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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吉林省发改委高技术处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

来源:科学研究处 发布时间:2016-05-05 作者:崔成锐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的管理,促进项目尽早建成发挥成效根据《吉林省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发改委拟于近期对我校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进行验收,具体事宜如下:

  一、验收项目类别

  包括省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和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两类项目(附件1)。项目如已达到总体建设目标,具备验收条件,需提出验收申请。对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和所在单位提出项目调整、撤销和终止的意见建议。

  二、验收方式

  项目将根据资金拨付额度采取现场验收或会议集中验收两种方式。

  三、时间安排

  请于5月20前将验收材料(附件2),申请表一式一份,验收报告一式一份,验收证书一式四份交至科技处项目办(行政楼721)(医学部项目请交至新民校区单身宿舍,医学部机关临时办公楼211室)

不能按期验收的项目请提交负责人、单位签字盖章的处理意见报告。

  联系方式:

  医学部 85619276,15948001946,15948725075 于楠 许宁

  科技处项目办 85168106 李雪菲 韩阳 孙铁民 

  附件1:项目清单

  附件2:验收材料

                        科技处

                     二〇一六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