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通过不懈努力,近期部分单位已完成仪器设备清查核实、相关信息修改等工作,将要上报本单位清查材料。为使各单位上报的材料符合要求,避免反复修改,提高工作效率,经简化梳理,起草了资产(仪器设备)清查材料准备与报送注意事项,现予以发布,供各单位相关人员查阅。
如有疑问并需要进一步交流的,可加入JLU仪器设备管理工作QQ群,群号为:157752519。
另,存在特殊疑难问题的单位,请及早反馈。
附件:1.资产(仪器设备)清查材料准备与报送注意事项;
2.资产清查损失申报表(附表9-1)。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