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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举、孙启睿考试违纪情况的通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6-07-05 作者:常晓宏 点击:

各相关单位:

在2016学年春季期末考试中,有2名学生考试违纪,现予以认定如下:

2016年7月3日9:00—11:00时进行的《食品工程原理A》考试过程中,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2013级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生刘举携带与考试内容有关资料进入考场,被监考教师发现;

2016年7月4日13:00—15:00时进行的《分析化学及实验D》考试过程中,植物科学学院2015级农学专业学生孙启睿携带与考试内容有关资料进入考场,被监考教师发现。

刘举、孙启睿违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学校关于考试的相关规定,认定刘举及孙启睿为考试违纪,违纪科目成绩按零分记,并交由学生管理部门另行处理。

教务办

二〇一六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