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及学校保卫处《关于开展吉林大学2016年度综合治理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决定在3月21日-24日对各单位进行检查验收,现将西区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的内容
按照年初综治委下发的《吉林大学治安综合治理达标考核验收标准》中规定的“领导责任”、“规章制度”、“综治组织”、 “基础工作”、“隐患整改”、“安全管理”等项目进行检查验收。
二、综合治理工作检查验收小组具体验收、评比程序
1、各单位结合实际汇报2016年综治工作情况(10分钟左右);
2、检查、交流综治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及工作档案;
3、签订《2017年度吉林大学综合治理责任书》及《吉林大学消防责任书》;
三、检查验收时间安排
日 期 时 间 单 位 备 注
3月21日 上午 8:30—9:40 动物科学学院
(星期二) 9:50—11:00 动物医学学院
下午 13:00—14:10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14:20—15:30 植物科学学院
3月22日(星期三) 上午 8:50-10:00 农业实验基地
10:10-11:10 召开小组会确定考核结果
四、检查验收小组
组 长:杨振明
成 员:林 森、籍海春、范玉刚、鲁钰锋、胡力文、殷志成、李兆阳
附件:
1、关于检查2016年度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情况的通知
2、吉林大学治安综合治理考核验收标准
吉林大学西区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二○一七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