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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发布《吉林省省校共建计划专项资金2017年项目申报指南》并征集项目建议的通知

来源:科学研究处 发布时间:2017-03-28 作者:苟静平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实施《吉林大学“十三五”服务吉林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行动计划》,实现争创一流、服务吉林、创新引领、产业示范的总体目标,在校内外专家和省相关职能部门充分论证基础上,形成了《吉林省省校共建计划专项资金2017年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现予以发布,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研讨并提出项目建议。

一、申报要求:

1、申报人须为吉林大学在编教师。

2、协作单位须为吉林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明确的联合地区,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实力强,能通过产学研结合,形成较强的技术引进、联合开发和二次创新的能力,信誉度好。

3、在项目经费预算中,自筹、匹配经费来源可靠,资金落实并有相关证明。

4、所申报的项目必须具备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合作双方有合作协议(内容包括合作方式、任务分解、双方职责、经费投入等);合作企业应从事与申报项目技术领域相关联产品的研发与生产,合作双方组织分工具体明确,对所取得的技术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及分享有明确的约定。

5、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 1个项目。

二、申报程序:

1、项目团队依据本指南填写项目建议书,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学校。

2、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由项目召集人负责组织,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项目、前沿科技引导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组织。

三、申报材料 :

1、项目申报需提交纸质建议书(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项目须提供与协作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配套资金来源证明)胶装成册,白色封皮,A4 规格纸张双面打印, 一式二份,并交送电子版。

四、申报时间 :

1、本指南自公布之日2017 年3 月27日起,各项目申报人即可组织申报,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 2017 年4月6日。

2、报送地点:

科技处高新办公室(鼎新楼A520室),电话:85167489

联系人:张文超、王艺博、王宏亮

五、注意事项 :

1、项目申报书的研究内容、预期成果及验收指标应合理、明确、可考核。

2、项目申报单位应根据研究内容和任务,合理编制预算、实事求是地提出经费申请。

附件:1、吉林省省校共建计划专项资金2017年项目申报指南

2、产业化示范工程类项目建议书

3、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类项目建议书

4、前沿引导类项目建议书

(相关附件见:= 科学技术处)

西区科技办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