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区综合办各科室:
为营造热情高效便捷的办公秩序,全力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根据校部机关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校部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加强机关作风,提升服务质量”教育活动通知要求,现就西区综合办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全体工作人员要按照《校部机关工作人员工作行为规范》及文明服务规范用语的有关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在处理行政事务、接待来访人员时要注意个人仪表整洁,做到用语规范、文明礼貌、服务热情,按照要求摆放桌牌、佩带胸牌,做到个人工作区域整洁卫生;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机关工作人员“五要”、“十禁”规定的有关要求,杜绝“庸、懒、散、推、拖”等现象,自觉维护机关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每个党支部要指定一名支部委员每天负责检查本单位(部门)环境卫生。
二、总支各支部要积极推动创建“党员示范岗”和“党员责任区”,每个单位至少确定1个党员责任区并明确负责人,设立1—2个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和党员示范岗要有明确标识。党员责任区要明确到具体办公室和责任人,党员示范岗要落实到党员。
三、全体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师生监督,认真听取师生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耐心明确解答师生的问题,杜绝工作上的推诿现象;要坚持执行限时办结制,从师生需求出发,树立“马上就办”的工作理念,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效能。学校机关作风建设督导员会随时进行明查暗访。
四、全体工作人员要落实“开门办公”要求,做到“人在门开”,为前来办事的师生打开一扇门、让一个座位、倒上一杯水,为师生提供开放、便捷的办事环境。同时,严格杜绝办公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事项。
西区综合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