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吉林大学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实施细则》校发〔2016〕524号经2016年12月27日吉林大学校长办公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大学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实施细则
西区科研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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