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保障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吉林大学本专科学生学费减免办法》,结合我校学生实际情况,现就2016-2017学年本、专科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安排如下:
一、减免学费对象为: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孤儿,家庭受灾及本人遇到重大困难等家庭经济无来源的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各学院上报的学生必须为2016-2017学年度重点经济关注对象,申报名单须按学生实际经济情况进行排序。
三、请各学院统一将符合减免条件学生的材料报送至中心校区行政服务中心学生办事大厅2号窗口。材料包括:学生学费减免申请书、加盖学院印章的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单(2016级新生不需提供成绩单)、《吉林大学本专科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1)、《2016-2017学年本、专科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汇总表》(附件2),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zxdk@jlu.edu.cn。
四、学生资助中心根据学生经济困难情况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将拟减免学费学生名单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
五、请各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本次学费减免工作,将符合减免条件的学生按时上报,确保学校的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六、材料上报时间:2016年10月14日(周五)下班前。
联系人:陈鹏飞
电 话:85168012
学生资助中心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