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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5年秋季学期学生社团使用文体活动中心场地时间安排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部(处) 发布时间:2015-08-31 作者:梅娜 点击:

校区全体师生:

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是高水品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规范校区各学生活动的良性开展、保障校区文体活动中心相关硬件设施的妥善使用,现将2015年秋季学期的文体活动中心(包括舞蹈教室、健美操教室、乒乓球教室)大学生艺术团、学生社团组织常规活动使用安排(见附件)公布如下,欢迎各位师生员工届时参与。

同时,为合理有效的利用资源,现将相关场地使用注意事项规定如下:

1、活动开展单位应严格遵守活动场地的使用规范,爱护公物,节约资源,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为自己也为其他人提供一个良好的活动环境。

2、所开展各项活动均应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禁止举办商业性、盈利性活动。

3、使用单位和参加活动的人员应高度重视活动安全,做好现场管理,遇突发事件应做好紧急处理、人员疏散等工作。

4、除常规活动组织外,各学生组织、团支部因组织活动需要使用文体活动中心舞蹈教室(多功能厅)时,应如实填写《吉林大学和平校区文体活动中心舞蹈教室、音乐教室使用申请表》(附件),由相关单位领导签字并于活动三日前交至西区学生办。

5、由于多功能厅场地资源有限,学生活动频繁,西区学生办将按照申请的先后顺序安排使用,如遇活动时间冲突,请使用单位协调解决。

6、多功能厅内音响、电视、点歌台等器材设备只限在多功能厅使用,由专人进行操作,其他人员在活动期间不得擅自动用,连接及拆除。同时多功能厅内音响设备可连接笔记本电脑,如活动需要,请自行准备电脑。

7、对于不遵守场地使用规范、故意破坏设备设施的使用单位,将根据情节停止相关活动或追究相应负责人的赔偿责任。

西区学生办公室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