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证15年新入学的研究生能顺利入住研究生公寓,按照学校公寓管理科的有关要求,需要提前安排新生入住公寓房间。请各培养单位于12日前将本单位15年上半年毕业的研究生和15年新入学的研究生名单上报给学工办。邮箱qi.yx@163.com
附:登记表
西区学生办公室
201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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