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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示范团支部”创建和“百佳团支书” 寻访活动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部(处) 发布时间:2015-06-05 作者:梅娜 点击:

各基层团委(团总支):

根据《关于在大中学生中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通知》(中青联发〔2015〕23号)要求,为引导吉大青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我校基层团组织建设,激发基层团支部活力,推进基层共青团工作,团委决定选树一批可亲可敬可学的团支部和团支书典型,示范引领广大青年进一步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勤学、修德、明辨、笃实”重要要求,即日起将在全校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团支部”创建和“百佳团支书”寻访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6月上旬至10月末

二、活动范围

面向全校学生团支部(团总支),包括班级、社团、公寓、网络、跨年级等各类学生团支部(团总支)。遴选产生100个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团支部”、30名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百佳团支书”。

三、遴选条件

1.示范团支部

(1)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要求,在“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工作成绩较为突出。

(2)组织设置、基础团务、工作制度等方面较为规范和健全,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团结一致,在团员学生中有较高认同度。

(3)积极参与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开展创新创业、“三下乡”社会实践、“三走”活动、试点团支部建设等我校共青团重点工作和活动,在提升基层团组织活力方面有积极探索和实际成效。

2.百佳团支书

从“示范团支部”的团支书中进一步遴选产生。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品格优良,作风过硬,学习成绩较为优秀,主干课无挂科记录,在班级内能够发挥榜样带头作用。

(3)热爱团的岗位,积极组织所在团支部(团总支)参与校、院团委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取得较为突出成绩。

(4)密切联系同学,竭诚服务同学,在青年学生中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号召力。

(5)认真执行团的各项决议,按时高质地完成校、院团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6)在团支部(团总支)的组织建设、主题教育活动及团日活动等各项支部活动中有创新意识及具体成果,有特色经验的团务工作向全校团支部(团总支)推广。

四、推荐材料

1.申报示范团支部(团总支)须包括以下材料:填写《示范团支部(团总支)候选集体申报表》,一段推荐语(100 字以内,注明推荐人及身份),本支部(总支)基本情况介绍及支部(总支)活动故事材料(2000字以内),支部全体成员集体照1张及活动照片3-5张。(大小不低于1M/张)

2.申报百佳团支书须包括以下资料:填写《百佳团支书”候选个人申报表》一段推荐语(100 字以内,注明推荐人及身份)、反映其工作状况的推荐材料(1500字以内),1寸标准照1张,工作或生活照3张。(大小不低于1M/张)

五、活动安排

1.院内评比:各基层团委(团总支)组织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组织申报、资格审查和遴选,组织候选组织和个人通过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平台对支部活动和工作成果进行展示、传播,鼓励采取网络投票等形式进行遴选。时间:6月5日-9月中旬

2.校级遴选:团委根据各基层团委(团总支)申报情况,通过通讯评审、匿名评审、会议讨论等方式,确定100个“示范团支部”和30名“百佳团支书”并通过校内通知予以公示。时间:9月中旬至10月末

3.择优上报:团委根据评审结果,将择优推荐至上级团组织,参评全国共青团“示范团支部”、“百佳团支书”寻访活动。

六、有关要求

1.各基层团委(团总支)要对此活动充分重视、认真组织,充分发动各类学生团支部(团总支)开展创建活动,利用QQ群、微博、微信等形式在团支部(团总支)中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扩大活动影响,并广泛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注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组织开展好本级遴选各个环节的工作。

2.各基层团委(团总支)对推荐资料进行核实认证,于9月15日之前,将各单位“示范团支部”、“百佳团支书”申报材料发送至团委组织部指定邮箱。下载地址:http://oa.jlu.edu.cn/cache/20156/show222733.html 纸质版报送至团委田家炳学生活动中心A座201室组织部。

3.各基层团委(团总支)“示范团支部”提交数量为本单位团支部数量的6%(四舍五入)。 “百佳团支书”提交数量为每个基层团委(团总支)一个。

联系人:吕春晖 团委组织部部长

联系电话:85168361

组织部邮箱:jluzuzhibu@163.com

共青团吉林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