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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仪器设备验收增加凭单注意事项的通知

来源:资产管理与后勤处 发布时间:2015-05-13 作者:宋阳 点击:

西区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仪器设备管理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登记入账的相关制度,从即日起凡需办理仪器设备入账的单位或个人须本校区在职人员自行前往机关楼615室办理签字、打印凭单(标签)等相关手续,切勿委托他人(含在校学生)代为办理。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西区办公室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