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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水费、卫生费的通知

来源:后勤服务集团 发布时间:2015-05-08 作者:苗茁 点击:

校内各住户:

根据长春市政府2014( 15号 )文件,水费自2015年1月起,居民用水由原来的3.2元/吨,调整为4.2元/吨。根据吉林大学统一标准,卫生费由原来的7元/月,调整为5元/月。由于学校体制改革,水费、卫生费的收缴工作由原来的资产管理与后勤处改为后勤服务集团西区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特此通知。

收费地点:和平校区行政楼205室,联系电话:87836064,18686457177。请广大住户自觉前来交费,谢谢合作!

西区后勤服务中心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