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工单位:
现将本校区三四月份勤工助学用工情况统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统计内容包括“学生姓名”、“学号”、“所在学院”、“工作天数”、“酬金”。
二、统计要求
1、三四月份勤工助学用工情况分别统计;
2、各用工单位要如实确定酬金数额。每月按20个工作日计算,如工作天数少于5天的,酬金为每人50元/月;超过5天,不足10天的,酬金为每人100元/月;超过10天,不足15天的,酬金为每人150元/月,超过15天的,酬金为每人200元/月;
3、各用工单位于5月7日(周四)下午16:00前将统计结果(用工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上报西区学生办公室325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jluhpzz@163.com。
联系人:宋吉武 联系电话:86216
西区学生办公室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