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4年12月3日,根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要求,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印发,对科技计划项目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科技管理、计划布局、项目整合、方案实施进度和工作要求提出了明确的规划和指导。按照学校工作安排,现予以转发,请各单位组织科技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西区科研办
2015年3月26日
附件:《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