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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举办第五届吉林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专项赛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部(处) 发布时间:2019-03-25 作者:学生办 点击:

校内各单位及全校师生:

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学校定于2019年4月—5月举办第五届吉林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专项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红色筑梦点亮人生 青春领航振兴中华

二、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专项赛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4.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区、学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5.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项不可报名参加此次大赛。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主赛事,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专项赛。

四、大赛奖项

大赛设置金奖、银奖、铜奖,并对获奖项目予以经费支持;设“乡村振兴奖”“精准扶贫奖”“网络影响力奖”等单项奖若干,奖励对农村地区教育、科技、农业、医疗、扶贫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项目。

五、赛程安排

2019年3月 宣传动员、作品准备、院级初评

2019年4月—5月 校级比赛

2019年5月—9月 推荐作品参加省级比赛

2019年9月—10月 推荐作品参加国家级比赛

六、其他说明

上交项目报名表(见附件1)及商业计划书纸质版(一式5份)到鼎新楼C区342,电子版发送到邮箱:weihc@jlu.edu.cn,截止日期为4月10日。

联系人:魏海成 联系电话:85166775 13304317223(微同)

附件1:项目报名表

共青团吉林大学委员会

教务处

吉林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