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吉林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吉林大学学院学生工作和辅导员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14年学院学生工作和辅导员工作考核。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学院和在编在岗辅导员。
二、考核原则
学院学生工作和辅导员考核工作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察相结合、目标考核与过程考核相结合、学生评价与组织评定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三、考核组织
学校设立学院学生工作和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主管领导、学生工作部、组织部、教务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团委、注册与考试中心、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北区学生办公室、东区学生办公室、白求恩医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西区学生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辅导员的考核工作,包括考核原则的确立、考核指标的确定、考核结果的审定、考核争议的处理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学生工作部部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辅导员考核的相关具体工作。
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按照校区或学部的范围分别成立考评工作组,负责组织相关学院辅导员开展述职考评会,并按指标推荐“十佳辅导员”候选人。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考查在教育、管理、服务、指导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党组织建设、学生发展指导、学生事务管理、学生资助管理与助学服务、学生工作研究、信息化平台使用及特色和创新工作等内容。
五、考核结果
1.辅导员的考核结果由辅导员自评和互评(20%)、学生评议(40%)、考评工作组评议(40%)三部分组成,各考评工作组根据考核成绩推荐“十佳辅导员”候选人,各考评工作组具体推荐指标见附件1。
2.学院学生工作考核结果直接由“领导小组”评议。
六、具体安排
1.学生评议阶段
时间:2015年3月12日-3月15日
考核方式:由辅导员组织自己所带学生(60%以上有效)登陆sais 管理系统选择“辅导员测评”模块进行评价。
组织单位:各学院
相关要求:学生工作部将通过sais管理系统管理后台计算有效成绩,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核成绩。
2.辅导员述职考评阶段
时间:2015年3月17日上午8:30
地点:图书馆三楼会议室
述职顺序:(附件)
考核方式:考评工作组结合实际情况对辅导员述职进行现场打分,辅导员现场进行自评和互评打分。
组织单位:学生工作部
相关要求:要求每名辅导员对本年度工作进行述职。述职时间不超过8分钟,到7分30秒时用铃声提示,8分钟准时结束。述职同时播放演示文稿(PPT)作为佐证材料。所有述职人员请按时参加述职,于3月17日前将述职报告和PPT发至673164297@qq.com,述职期间请关闭手机或调为静音模式。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述职的辅导员,可委托其他辅导员代为述职。
3.学院学生工作述职考评阶段
时间、地点及述职顺序:待定(另行通知)
考核方式:“领导小组”根据述职情况进行现场打分。
组织单位:学生工作部
相关要求:要求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对本年度学院学生工作进行述职。述职时间不超过8分钟,到7分30秒时用铃声提示,8分钟准时结束。述职同时播放演示文稿(PPT)作为佐证材料。
4.“十佳辅导员”评选阶段
时间、地点及述职名单:待定(另行通知)
考核方式:“领导小组”根据候选人述职情况进行现场打分。
组织单位:学生工作部
相关要求:要求“十佳辅导员”候选人对本年度工作进行述职(必须脱稿)。述职时间不超过5分钟,到4分30秒时用铃声提示,5分钟准时结束。述职同时播放演示文稿(PPT)作为佐证材料。
七、工作要求
2014年学院学生工作和辅导员工作考核是学校学生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本次考核的顺利开展。
学生办公室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