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校区将于2015年1月7日至1月16日期间进行本学期的期末考试,按照学校考试工作的整体安排和教学计划及开课情况,并听取了学院和学生对2014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建议,现对2014年12月16日下发的《2014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做了部分调整,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新的考试安排执行,其它要求不变。2014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详见附件。
附:2014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安排
和平校区教务办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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