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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部分调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通知

来源:科学研究处 发布时间:2014-12-10 作者:崔成锐 点击: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部分调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通知》要求,为了加强吉林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管理,进一步明确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任务、目标和发展方向以及中心名称、负责人等,现对2007年—2013年以来认定的吉林省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进行部分调整。

依托我校建设的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如需要调整,请填写《吉林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调整情况表》(见附件1),并于12月11日11:00以前将加盖学院公章的《吉林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调整情况表》一式2份报送科研办公室(行政楼303室),同时发送电子版到jluhp@163.com。

联 系 人:刘琪、温庆波 刘险峰 崔成锐

联系电话:85166454、85167024 86206 86205

电子邮箱:kjcjdb@jlu.edu.cn

附件:

1.吉林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调整情况表

2.2007年—2013年以来认定的吉林省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名单

3.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部分调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通知》

西区科研办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日

1. 附件1:吉林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调整情况表.doc

2. 附件2:吉林省省级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汇总(第1-6批)1_.xls

3. 附件3:关于部分调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