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固定资产核查验收工作的几点说明
和平校区各单位:
根据资产管理与后勤处下发的《农学部固定资产核查实施方案》要求,12月3日,资产管理与后勤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会同西区综合办公室,对网络中心、档案馆、科研处、幼儿园等完成自查工作的单位进行了初步验收。总体验收情况较好,各使用单位资料准备充分,固定资产负责人及账管员认真细致,对本单位各类资产管理井井有条,账物相符率基本达到了100%。
为进一步做好验收工作,特说明如下:
1、电子版验收。资产核查部署工作会下发的三个附表:《吉林大学固定资产核查账物相符登记表》(附表1)、《吉林大学固定资产核查有账无物登记表》(附表2)、《吉林大学固定资产核查有物无账登记表》(附表3),如果各单位还没有电子版本的,请账管员通过电话或电邮,向资产管理与后勤处索取,电话:86303,35068;另外为了方便以后固定资产的管理,本次在附表前加一核查登记表封面,各单位账管员可一并索取;
2、各单位表格签字要完整。以上三个附表的最后一页,需要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负责人、账管员、本单位核查人员等一并签字上交;
3、目前还有部分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员信息表没有上交,请各单位负责人督促账管员尽快上交资产管理与后勤处,解散单位没有公章的由原负责人签字即可;
4、由于原农学部下属各机关单位负责人有所变动,因此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员在填写(附表1)时,对各家具及设备的现有使用人员需明确,即在账物相符表最后加一列,标明现使用人,由原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一并上交;
5、对于家具及设备的标签问题,请各单位账管员一定标识清楚,如需要补打标签,可打电话86303,35045进行咨询;
6、对于有账无物的情况,在上交此表的同时要附带情况说明,待核查工作完成后,由管理部门上报主管校领导或资产管理专题会议研究处理。对于有物无账的情况,在对物品核查无误后,由管理部门统一进行账目的盘盈处理;
7、对于各单位将要报废的家具及设备,按资产报废程序进行报废处理,在此期间未经批准,各单位一律不得擅自处置;
8、对于没有完成自查的各单位,要按《农学部固定资产核查实施方案》时间要求完成自查工作,条件成熟后与资产管理与后勤处联系进行核查。
吉林大学西区综合办公室
吉林大学资产管理与后勤处
吉林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