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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缴1999年以后参加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公示的通知(第四批)

来源:纪检监察与审计处 发布时间:2014-12-03 作者:樊钟 点击:

各单位:

经本人申请,西区后勤服务办公室、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审核确认,西区财务办对住房公积金数据进行统计。现对符合条件的1999年以后参加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补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年12月3日至12月5日。

公示期间请各单位通知本单位职工,认真核对本人的相关信息。

如对住房公积金统计数据计算有异议,请咨询西区财务办; 联系人:宫景玉,办公电话:86234。

附件一:补缴1999年以后参加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明细表(2014年)

附件二:补缴1999年以后参加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2011年—2013年)

附件三:补缴登记明细表

西区综合办公室

201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