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需科技学院评选201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相关研究生:
根据学校通知,结合我院情况,现就201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名额
博士生国家奖学金每生3万元,共评选2人;硕士生国家奖学金每生2万元,共评选4人(含优势学科倾斜性指标1个)。
二、参评对象
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基础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有资格申请。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
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注重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对于学术型研究生,评审标准应偏重考察其科研创新能力同时必须具有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评审标准应偏重考察其专业实践能力同时必须具有体现实践能力的科研或应用成果(成果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对新入学研究生,除考察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成绩及考核评价情况,还要兼顾考察其在本科阶段取得的突出成绩,保证品学兼优、发展潜力确实突出的新入学研究生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培养单位须对二、三年级研究生进行学期考核,要充分考虑课题组、导师和同学的意见,严格考核研究生在思想意识、道德品质、行为规范方面以及在科研态度、团队意识、科研实践方面的日常表现。
四、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阶段(11月19日-21日)
常规要求达到我院优秀研究生标准,由研究生本人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其中《审批表》中“基层单位”填写申请人所在院(所)全称,“攻读学位”填写硕士或博士,“学制”栏硕博连读研究生填写“五年制”,“申请理由”从课业成绩、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学术竞赛、文化交流、德育素质、社会实践、公益服务等各方面进行阐述,“推荐意见”由申请人导师填写,“基层单位意见”由所在院(所)填写,“培养单位意见”由学校填写;正反面打印,限1页A4纸;不得调整表格格式和大小。我院参考使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信息登记表》(见附件3与附件4),对于因科研或实习等不在校的,可由学科推荐申请。
(二)学院初评阶段(11月22日-28日)
1、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军需科技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加分细则》(2013年11月26日学位分委会通过),按照10%、90%比例计算思想政治表现和科研情况加分,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初评;
2、思想政治表现统计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
3、初评推荐人选名单和评审材料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评审材料一并报送研究生管理处。
五、申报要求
1、研究生提交材料务必真实可信,杜绝弄虚作假。
2、纸质版本需签名的部分必须手写签字,不允许使用印章。
3、申请审批表纸版,pdf电子版,电子版文件以学生姓名命名。
联系人:王军 联系电话:87836568
附件:
1.军需科技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暂行)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吉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信息登记表(社会科学)
4.吉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信息登记表(自然科学)
军需科技学院
201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