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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5届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4-11-21 作者:王卫宏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2002] 5号文件和吉林省教育厅、新华社吉林分社[2002]1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5届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吉林大学2015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拟定于2014年11月25日进行,请各学院通知参加图像信息采集的学生在上述时间内不要外出。

二、各学院主管领导要对此项工作予以充分重视,各学院教学秘书要具体负责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由于新华图片社取消机读卡信息填报,要求参加图像采集的学生必须持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通过专用设备读取身份信息,无二代身份证或身份证丢失的无法参加本次拍摄。

2.填写“吉林大学本(专)科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登记表”,要求内容准确无误,确保学生基本情况数据采集的准确性。本学院图像采集结束后将登记表交各校区教务办现场工作人员留存,后续以登记表为准发放各学院本次拍摄的照片。

3.拍摄严格要求以学院为单位、按“吉林大学本(专)科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登记表”登记的学生顺序进行图像采集,凡到其他学院串拍的学生,收不到采集照片由本人负责。

4.通知2015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全部在校参加拍摄,非2015届的本(专)科毕业生、外国留学生、委托培养学生一律不参加拍摄。

三、依据中国图片社“关于规范2014届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收费的说明函”,图像信息采集收费标准调整为按每人20元收取。

四、请务必于拍摄后40天登录网站www.chsi.com.cn 进行图像信息校对。

五、具体拍摄日期、地点:

1.拍照日期:2014年11月25日(周二)下午

2.拍照时间:13:00-13:30动物医学学院;13:30-14:20植物科学学院;14:20-15:50军需科技学院;15:50-16:20动物科学学院;

3.拍照地点:科学讲堂106室

六、补拍事宜:

对于因故不能参加此次拍摄的2015届毕业生,按以下要求参加补拍。

1. 补拍时间:2015年5月 每周五下午14:00-16:00 。

2. 补拍地点:长春市东中华路43号新华社吉林分社(文化广场东侧,东中华路与牡丹街交汇处),负责人:高崇 主任 电话:88968324。

3. 补拍费用由新华社现场收取,收费金额以新华社规定为准。

4. 新华社在规定时间之外不接待零散学生补拍。

七、凡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图像采集的2015届应届毕业生,不颁发学历及学位证书,按教育部相关部门要求,其学历信息将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其后果由未参加图像采集的学生本人承担。

八、要求各学院教学办秘书带两名学生助理组织本学院学生信息采集的秩序和登录工作。

附件:吉林大学本(专)科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登记表

西区教务办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