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区各单位:
根据大学的相关文件规定,拟为1999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学部在编职工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表要求:
1、1999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全民所有制在编职工(住房达标及领取住房补贴人员除外)。
2、已在军队期间领取住房补贴且现住房建筑面积已达40平米(含40平米)以上者不用填报此表。
二、工作要求: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统一组织。《申请表》中配偶单位栏及职工所在单位栏加盖公章后由各单位统一交到西区后勤办。由西区后勤办统一送交人事处审核,由财务处计算补调。
三、交表时间、地点:
交表时间:截止到2014年11月20日
交表地点:西区行政楼二楼202室
联系电话:35066
附件一:《吉林大学职工货币分配申请表》
附件二:《已交提高住房公积金交缴比例名单》
西区后勤办
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