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科技处通知及财务处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统计,现将西区科研人员承担的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经费执行情况通报如下,详见“基本科研业务费经费执行情况表”。
由于国家对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经费执行进度有严格要求,当年经费必须零结余。请各单位按照要求,通知项目负责人务必于2014年12月10日前将剩余经费使用完毕,否则学校将予以回收,并对该单位下一年度经费申报额度进行核减。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管理,抓好落实。
附件:基本科研业务费经费执行情况表
西区科研办
201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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